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P R I V A C Y P O L I C Y
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隐私条款
株式会社MAXIV ALIVE(以下简称”本公司”)深刻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,同时为了提升社会对不动产行业的信任度,对于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,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并基于以下方针,致力于合法且妥善地处理个人信息。
关于个人信息的获取
本公司获取个人信息时,将在业务所需的最小必要范围内,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进行收集。
关于个人信息的获取
本公司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,除事先获得本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,仅限用于以下目的范围:
① 履行房地产买卖、中介、租赁管理等交易所涉合同义务
② 各类合同履行后的后续管理及售后服务实施
③ 开展业务推广活动(包括直邮发送、电话营销、电子邮件推送等服务推介)
④ 履行建筑工程承包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合同及相关信息管理与服务提供
⑤ 履行住宅瑕疵担保责任保险合同义务
⑥ 开展损害保险代理业务中的募集、合同签订及保单管理
⑦ 用于客户群体分析、产品开发等市场调研活动
⑧ 提升电话对应品质、预防纠纷及处理客户咨询与投诉
⑨ 实施财务审计相关的核查工作
⑩ 对新卒应届及中途应聘者进行分析评估
⑪ 在职员工人事管理及离职人员在职期间信息存档
⑫ 根据下文”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”条款进行的信息共享
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
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,本公司承诺除以下情形外,未经本人同意不会向任何第三方(不含受托方及共同使用方)提供个人信息:
(1)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
(2)为保护人身安全、生命或财产安全所必需,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
(3)为促进公共卫生事业或儿童健康成长特别必要,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
(4)国家机关、地方政府或其受托机构执行法定公务需要配合,且取得同意可能妨碍公务执行时
(5)为实现特定使用目的所需范围内,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全部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时
关于个人信息的共同利用
关于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,本公司将按以下规定与特定关联方共享客户信息:
(1)共同使用方范围
仅限于株式会社MAXIV ALIVE及其集团其他企业
(2)使用目的
为客户提供房产销售、物业管理及租赁管理等服务
开展各类满意度调查等客户调研活动
寄送直邮广告等商品服务信息
处理客户咨询及业务申请时的信息转接与交接
其他为妥善履行交易合同所必需的经营活动
(3)涉及个人信息项目
包括但不限于:
• 客户姓名、住址、邮编
• 联系电话/传真号码
• 电子邮箱地址
• 年龄、工作单位
• 交易记录等业务往来信息
(4)个人信息咨询窗口
株式会社MAXIV ALIVE 客户服务部
联系电话:03-5358-9521(工作日10:00-19:00)
电子邮箱:customerservice@maxiv-alive.net
网址:https://maxiv-alive.net/
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体制
本公司承诺对持有的个人信息实施严格管理,确保数据准确性,并采取必要且妥善的安全管理措施,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丢失、篡改、泄露等风险。
关于个人信息的外部委托
本公司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及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可能会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外部机构。在此情况下,我们将与受托方签订个人信息处理协议,并就个人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、禁止再委托、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采取必要且适当的监督措施。
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求
关于本公司及各关联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,如本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规定方式提出个人信息相关请求(包括使用目的的通知、披露、内容更正/补充/删除、停止使用或销毁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等),我们将在核实本人身份或代理权限后,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,在合理的时间及范围内予以处理。若无法满足部分或全部请求,我们将及时告知原因。具体申请流程请咨询以下窗口。
个人信息咨询窗口
株式会社MAXIV ALIVE 人事总务部 客户服务窗口 电话:03-5358-9521 (服务时间:10:00-19:00,周末、法定节假日及公司休业日除外)